移民美國有許多方式,最省錢的方式是參加綠卡樂透抽籤,但你心想”中籤機率這麼低,什麼時候抽到我?”。
如果你不想靠運氣,手頭有些資金,投資移民是可以考慮的方式。我一開始認為,投資移民是用錢買綠卡,花了大筆錢投資,不一定拿的到綠卡,投資的錢也不見得拿得回來,其實這並不正確。如果選擇對的項目投資,資金是可以拿回來,而且還有利潤,成功率可以是百分之百。
EB5投資移民簡介
EB-5簽證是由美國移民局 (USCIS) 管理,每年約有1萬個配額,該項目由美國國會在1990年設立,旨在通過外國投資者的投資和創造就業機會來刺激美國經濟的發展。基於促進經濟增長的提案,USCIS從1992年開始實施區域中心項目,該項目被定期審核。投資者可通過USCIS所批准的區域中心進行投資,並可能符合EB-5簽證類別的資格。2016年12月10日,Obama總統簽署了公共法案第114-254條,將區域中心項目延至2017年4月28日 (已延長至09/30/2017)。透過EB5投資移民,投資者、投資者的配偶、及21歲以下未婚子女,得以取得美國綠卡。
EB-5簽證核發年度趨勢表
近幾年來核發EB-5簽證的數量增多,但也只有2014年超過1萬名配額,每年還是有許多的名額。
EB-5簽證核發國家分布圖
2016年中,核發EB-5簽證最多的國家依序為:
- 中國: 7,516 75.6%
- 越南: 334 3.4%
- 南韓: 260 2.6%
- 台灣: 203 2%
- 巴西: 150 1.5%
- 印度: 149 1.5%
- 蘇俄: 106 1.1%
- 英國: 76 0.8%
- 香港: 65 0.7%
- 加拿大: 59 0.6%
申請條件
要透過EB-5投資移民取得綠卡,須符合以下兩個條件,投資金額要求與創造工作機會。
投資金額要求
一般情況下,在美國投資的合格金額是100萬美元。如果是在有針對性的就業區(Targeted Employment Area),例如高失業率或是人口稀少的區域,最低投資金額只要50萬美元。
投資移民申請者必須證明自己是所投資金的合法擁有者,資金不能以借貸性質提供給所投資的公司,但是用來投資的資金可以是贈與或是借貸得來的 (需解釋資金來源)。
創造工作機會
EB-5投資者必須透過投資,創造至少10個全職的工作機會,全職工作是指每人每周必須至少工作35小時。
符合條件的雇員是指美國公民、合法的永久居民(綠卡)或其他合法在美國工作的移民。不包括投資者本人、投資者的配偶及子女、任何非移民身分的外國人(例如H-1B身分的非移民)或未獲准在美國工作的外國人。
EB-5投資者可以透過兩種方式創造工作機會,直接投資企業創造工作機會,或是由區域中心間接創造工作機會。
直接投資 (Direct Investment)
EB-5投資者可以選擇直接投資一家新的商業企業 (New commercial enterprise),該企業可以是自己創立,或是投資在1990年11月29日之後成立的企業。另外,如果企業是在這之前成立,但透過企業重組/改組,使淨資產或員工人數至少增加40%,也可進行投資。
商業企業是指以下任何營利性質所組成的合法經營機構:
- 個人獨資企業 (A sole proprietorship)
- 合營公司 (Partnership)
- 控股公司 (Holding company)
- 合資公司 (Joint venture)
- 公司 (Corporation)
- 商業信託 (Business trust)
- 其他實體,可以是上市或是私有的 (Other entity)
商業企業不包括非商業活動的行為,例如擁有並經營私人住宅。
直接投資的優點
- 較多控制權
直接投資企業有較多的控制權,投資者可以選擇自己熟悉的領域與企業投資,參與企業的決策。
- 報酬率高
投資報酬率取決於投資者經營企業的能力,如果經營得當,可以有較高的報酬率。
- 所需費用低
直接投資不需要透過移民公司或是區域中心,可以少去仲介費與管理費。這裡指的是初始費用,但隨著企業的成長,可能會需要再投入更多資金。
直接投資的缺點
- 風險較高
直接投資可能獲得較高的報酬率,但對於沒有經驗的投資者而言,風險較高。
- 管理不易
直接管理企業需要投入較多的時間與精力。
區域中心 (Regional Center Investment)
區域中心的概念是間接創造工作機會,你只需要投入資金,不必親自管理企業。美國目前有800多間合法的區域中心,而且逐年成長。這些區域中心遍布各地,透過集合眾多EB-5投資者的資金,投入當地的房地產開發專案,這些專案可能是商業中心、民宅公寓、交通建設、飯店賭場…等,你可以在這個網站查詢開發專案。
區域中心的優點
- 成功率高
區域中心透過投資專案間接提供工作機會,這些專案的商業計畫都已通過USCIS核准,成功率高且穩定。
- 報酬穩定
投資區域中心的投資報酬率可能沒有直接投資高,但相對穩定。
- 管理容易
投資者只需要提供資金,不需要參與專案計畫。
- 沒有居住限制
投資者可以選擇居住在美國任何地方,不需要居住在投資專案的所在地。
區域中心的缺點
- 所需費用高
如果透過移民公司投資區域中心,可能需要中介費與管理費。
- 危險項目多
因為高額的傭金,移民顧問或移民律師可能與高傭金的區域中心合作,而罔顧投資者的權益。也有區域中心的專案沒通過,仍隱瞞事實向投資者募資的詐騙事件。
申請流程
- 提交I-526
提交 I-526 外國企業家申請表格,這個表格提供在美國投資商業企業的證據,證明投資資金的合法來源,以及能創造就業機會的商業計畫。
- I-526申請表批准
批准後有兩個選擇:
-
- 人在美國境內: 向美國移民局(USCIS)提交I-485,在美國境內轉換成暫時綠卡身分(Conditional permanent resident)。
- 人在美國境外: 向美國國務院 (Department of State)提交DS-230或DS-260表格,在海外領事館面試,取得EB-5簽證入境美國。
若申請未獲得批准,投資資金將退還給投資人。
- 取得暫時綠卡
在美國境內的I-485申請批准或是境外通過EB-5簽證入境美國後,投資者與其家庭成員將獲得有附加條件的永久居留權(暫時綠卡),從申請到拿到暫時綠卡的時間約為2年。
- 提交I-829
拿到暫時綠卡後的2周年前90天,可以提交I-829,企業家提出刪除附加去除條件申請表格。這個表格提出在美國投資企業的證據,例如業務發票、銀行對帳單、所得稅申報表等。以及證明在合理的時間內,創造至少10名的全職工作機會。
- 取得正式綠卡
美國移民局批准I-829申請後,暫時居留的附加條件從EB-5申請人身份中移除,投資人與其家庭成員取得正式綠卡。移民投資期滿後,如果是直接投資,可以選擇繼續投資或是賣出全部投資股份。如果是投資區域中心,項目有借貸合約,投資的錢將得到歸還。
結論
如果您是成功的企業家,想在美國開疆闢土創立事業,綠卡只是附加的福利,直接投資會很適合你。如果目標是取得美國綠卡,投資區域中心可以穩當地達成目標,移民美國不再只是夢想。但由於豐厚的傭金,市面上有許多詐騙與不法的公司,投資者需要謹慎選擇移民公司與區域中心,事前做好功課,就可以放心地等候並取得綠卡。